![]() |
货号 | 维晶纤维素 |
执行标准 | GB |
型号 | A200 |
名称 | 抗结剂 |
规格 | 其他 |
目数 | 200目目 |
含量 | 99% |
主要用途 | 食品添加剂 抗结剂 |
产商/产地 | 其他 |
生产许可证编号 | SC20137148200057 |
CAS | 14808-60-7 |
包装规格 | 25KG/包 |
是否进口 | 否 |
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,微晶纤维素质量标准:[5]
本品系纯棉纤维经水解制得的粉末,按干燥品计算,含纤维素应为97.0%~102.0%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;无臭、无味。
本品在乙醇、水、丙酮或甲苯中不溶。
【鉴别】取本品10mg,置表面皿上,加氯化锌碘试液2ml ,即变蓝色。
细度取本品20.0g ,置药筛内,不能通过七号筛的粉末不得过5.0%,能通过九号筛的粉末不得少于50.0%。
酸碱度取本品2.0g,加水100ml ,振摇5分钟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测定(附录ⅥH),pH值应为5.0 ~7.5 。 水中溶解物 取本品5.0g,加水80ml,振摇10分钟,滤过,滤液置恒重的蒸发皿中,在水浴上蒸干,并在105℃干燥1小时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%。
氯化物取本品0.10g,加水35ml,振摇,滤过,取滤液,依法检查(附录Ⅷ A),与标准氯化钠溶液3.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,不得更浓(0.03%) 。
淀粉取本品0.1g,加水5ml ,振摇,加碘试液0.2ml ,不得显蓝色。
干燥失重取本品,在105 ℃干燥至恒重,减失重量不得过5.0 %(附录Ⅷ L)。
炽灼残渣取本品1.0g,依法测定(附录Ⅷ N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2 %。
重金属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,依法检查(附录Ⅷ H第二法)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。